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努力钻研医院管理或医政管理业务,爱岗敬业,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3、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在医院管理或医政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4、职业道德高尚,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团结同志,得到业内同行的认可。
㈢全省优秀医务工作者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满腔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保障群众健康做出积极贡献。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过硬,遵纪守法,文明执业,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长期工作在临床一线,勤勤恳恳,默默奉献,表现突出,群众认可。
4、近10年内未发生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三、评选方法
㈠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医务工作者由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自下而上评选推荐,并填写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全省优秀医务工作者推荐表(详见附件3、4、5),先进个人应注明是否推荐三等功,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6月30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㈡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申报全省医院管理先进集体,同时推荐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医务工作者各1名,推荐表一式三份报我厅医政处。
㈢我厅将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医政、人事、中医、政工、纪检等处室参加的评先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厅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表彰。
四、表彰办法
㈠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全省优秀医务工作者将由我厅发文并在2007年全省医院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㈡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集体由我厅授予奖牌。
㈢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个人和全省优秀医务工作者由我厅授予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对本次推荐评选工作的认识,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㈡“优秀医务工作者”应重点推荐临床一线医务人员,要向偏远、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倾斜,同时注意兼顾医、药、护、技等各专业技术人员。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要参评。
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辖区内的企业医院、民营医院一并纳入推荐评选范围。
㈣各市各单位要将所推荐单位或个人名单采取一定方式在辖区(单位)内公示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