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医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鲁卫医字〔2007〕54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
我省开展医院管理年暨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以来,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卫生管理、医务人员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为保障群众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促进我省医院和医政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经研究,确定开展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医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推荐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㈠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血站。
㈡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各级血站的管理人员。
㈢全省优秀医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在医疗机构、血站一线工作,医德高尚、技术优良、无私奉献、群众满意的医务人员。
二、评选条件
㈠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集体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医院管理或医政管理工作指导思想端正,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2、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坚持医院公益性质,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管理科学,服务优质,技术优良,医德医风过硬,得到社会各界和同行认可。
3、认真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单病种质量控制等一系列惠民措施,积极改进医疗服务,在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以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4、医院领导班子或医政管理团队事业心强,扎实工作,团结合作,开拓进取,勤政廉政,工作出色,群众威信高,能领导本单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各医院近3年来无负有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无重大不良事件,无医德医风负面反映。
㈡全省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先进个人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并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