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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市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宣传报导口径,正面引导舆论;组织协调农作物灾害及应急处置情况的新闻报道,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助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知识宣传;组织网上舆情收集、研判和网上引导。
  (3)市发展改革委: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计划安排。
  (4)市经贸委:按照《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供应。
  (5)市科技局:立项并组织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技术攻关。
  (6)市公安局: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相关的突发治安事件,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负责与疫情相关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重大植物检疫疫区封锁、配合临时检查站开展相关工作。
  (7)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工作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8)市民政局:负责对因农作物生物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救济。
  (9)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所需药剂、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资金和预警、预防、控制扑灭等经费,监管应急处置经费的使用。
  (10)市交通局:负责应急防治物资的运输保障,协调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疫区内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12)市工商局:负责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活动。
  (13)市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
  (14)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短期和中长期气象预报信息,灾害性天气检测服务,提供农作物病虫气象预测。
  (15)市邮政局:协助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运递的检疫检查,防止疫情的传入传出,履行协管职责。
  (16)铁路绍兴货运站:协助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运递的检疫检查,防止疫情的传入传出,履行协管职责。
  (17)绍兴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口岸检疫工作,防止疫情的传入传出;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国外重大植物疫情信息,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二)日常办事机构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事务。必要时,成立协调督查组、物资保障组、控制处理组、宣传信息组等应急处置机构。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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