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尽快出台《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法规规章。
4.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5.做好信访工作,倾听残疾人呼声,反映残疾意愿,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6.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业、家政、子女教育等服务,解决残疾人家庭实际困难。
(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兄弟省市残联对口支援工作
做好受援工作是加快发展我区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措施
1.广泛开展与国际助残组织、慈善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积极与盲文无国界组织洽谈第三期合作事宜。
2.继续做好涉外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涉外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增强涉外人员的保密意识。
3.协调落实各项援藏项目,用好援藏资金和设备。
4.落实援藏工作干部培训项目。
(七)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
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代表、服务、奉献、管理”职能,造就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组织保障。
主要措施
1.按照“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和残联建设”的原则,“十一五”期间,争取实现昌都、山南、林芝、那曲、阿里五地区残联机构的单列,形成自上而下较为完善的组织、工作体系。
2.“十一五”期间,力争扩大各地(市)残联机构编制,充实人员,并将地(市)残联业务经费纳入本地(市)年度财政预算。
3.建立地(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劳动技能学校,改善残疾人机构的基础设施。
4.争取残疾人口较集中的县实现残联机构单列。
5.建立和完善专门协会组织,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地(市)级以上残联争取建立各种专门协会组织,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县级残联专门协会组织,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他们的需求,积极组织各种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
6.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培养思想好、作风硬、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7.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8.做好《残疾人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八)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开发利用,做好课题设置和研究。
主要措施
1.依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已有数据资料,撰写数据分析报告,针对我区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确定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开展课题设置和研究,为进一步深入了解区情,制定完善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法规和政策措施,为我区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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