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二)制定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编制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拟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对于发现存在的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隐患点应急预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落实到单位到户。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组建应急分队(或小队),加强、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时,各地(市)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三)依法行政,加强监管。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建设、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规定分别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引发或加重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严格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防止灾害发生。对违反有关法规,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汛前险情巡查、检查工作。

  在汛期来临之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建设、水利、交通、民政、旅游、教育等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山区要重点巡查具有潜在重大危害的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矿区要重点巡查地面塌陷、尾矿库和废渣堆场等可能因暴雨诱发泥石流的隐患点;公路、铁路沿线要重点巡查高边坡、滑坡灾害隐患点;旅游区要重点巡查可能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周边的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害预报预警等制度是否落实。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向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