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另外,随着西藏矿业活动的加强,矿区采空区地面沉降与地面塌陷、地下水污染等地质灾害将逐步出现。

  (三)受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高山地区地质灾害将明显增加。

  受区域工程活动的影响,2007年西藏境内地质灾害将打破 “以河流中下游为主要发育地段”的格局,受工程活动影响的高山地区地质灾害将明显增加。

  2007年应特别注意新建(改建)公路沿线、青藏铁路日喀则支线沿线、大(中)型矿山、水电工程等区域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四)小规模地质灾害点将明显增加、地质灾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将明显增加。

  从气象预报成果看,2007年汛期我区无大范围的旱涝灾害,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少,但多于去年,发生大规模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小;随着人类工程活动范围不断增加、西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2007年小规模地质灾害点将有所增加、地质灾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将明显增加。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对象有:城镇、村庄、公路、水利水电枢纽工程,输电线路、通讯光缆、生产生活设施等。

  (二)地质灾害威胁范围。

  我区地质灾害危害范围广,七个地(市)分布着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分布面积约为72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总面积的60%。根据以上我区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分区,各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如下:

  1.藏东南高山峡谷地质灾害严重区。

  该区地质灾害威胁范围主要有:昌都地区全部、林芝地区全部(除朗县);山南地区南部;日喀则地区的吉隆县、聂拉木县。

  2.藏中南宽谷湖盆地质灾害中等区。

  该区地质灾害威胁范围主要有:林芝地区的朗县;拉萨市全部;山南地区北部;日喀则地区大部(除吉隆、聂拉木);阿里地区的普兰县、札达县;那曲地区的嘉黎县、巴青县、比如县、索县等。

  3.藏北高原南部地质灾害轻微区。

  该区地质灾害威胁范围主要有:那曲地区的申扎县、班戈县、那曲县、聂荣县、安多县;阿里地区的噶尔县、革吉县、改则县、措勤县。

  4.藏北高原北部地质灾害微弱区。

  该区地质灾害威胁范围主要有:那曲地区的尼玛县、双湖特别行政区;阿里地区的日土县。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