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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全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2007年全区食品放心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一)建立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严格食品安全责任制,将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列入本地区财政预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检测能力建设及资源整合。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按照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防患于未然。

  (二)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积极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按照《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西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系统和处理机制。加强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控制能力,完善餐饮业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建立覆盖全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和预警应急机制,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食品安全执法部门要将监管重心下移,要采取有效措施对食品各环节加大检查频次和覆盖面,依法及时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对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要及时处理,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

  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力度。按照《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7-2010)》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我区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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