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餐饮环节整治
(一)重点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肉制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推进餐饮具集中式消毒制度,规范餐饮具消毒工作,逐步取消一次性筷子。积极推广《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强化索证索票工作。严格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和按期年检,积极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继续在地(市)以上大中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和中专以上学校食堂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适合我区小型餐饮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大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要针对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加强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工作重心延伸到城乡结合部和农牧区。对导致食物中毒较多的酒类、熟肉制品、散装食用油等加强重点监督监测,强化餐饮服务企业自律。特别要对农牧区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实施重点监管,规范和整顿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五、强化农牧区食品安全整治
(一)开展“农牧区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对农牧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抓好农牧区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小商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卫生监管,重点检查辖区内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管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在黄金周期间及民族传统节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大检查,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牧区转移。
(二)加强农牧区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及改造任务,积极推进农牧区食品安全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工作,完善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县乡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开展“农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县乡”活动。
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