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干部任免职通知
(藏政发[2007]29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经2007年4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玉拉的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红卫任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列多吉次仁之后);
杨方宇任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
拉巴任自治区行政学院副院长;
牛治富任自治区行政学院副院长;
张新坡任自治区行政学院副院长;
普布次仁任自治区行政学院副院长;
扎西泽仁任自治区行政学院副院长;
免去格桑群培的西藏民族学院副院长职务;
赤列旺杰任西藏民族学院副院长;
拉巴次仁任西藏民族学院副院长;
刘长富任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副厅级);
严仕金任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自治区招商引资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