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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清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自查情况的函


  三、整改情况

  按照国家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有关要求,我省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一)对越权审批的榆树市公安局办公楼项目,省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重点督查项目进行督查,责令长春市政府按有关规定抓紧整改处理。(二)对未进行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3个项目,省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重点督查项目进行跟踪督查,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四、清理工作成效

  坚持严肃自查和认真整改同步进行,各地在清理中发现部分不够规范的问题,按中央文件要求,边自查自纠边进行了整改和规范。总体上看,我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清理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有效遏止违规审批、盲目攀比、挤占挪用资金建设党政机关办公楼的不良风气,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加强整改规范,努力建立长效机制,把加强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好。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跟踪违规项目处理落实工作,坚决杜绝违规项目再度发生。对于此次自查清理中发现的不合规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处理决定。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指导,确保处理意见得到贯彻执行,取得引以为戒、惩前毖后的实效。对典型案件进行重点督查,跟踪检查,发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对边验收边投入使用的项目,督促相关单位抓紧组织竣工验收。

  (二)严格项目审批管理程序,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严肃处理。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对未经审批的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不下达财政预算拨款。加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的管理和工程造价标准的制定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和检查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沟通机制。省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建设、审计等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联系与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准入、管理和监督关,避免出现因工作脱节造成的不合规项目。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跟踪落实,强化社会监督,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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