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质量追踪溯源、落实质量责任的基本前提,也是对农产品传统销售方式的重大改革。各地要鼓励农产品实行包装标识上市,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品种、产地、生产者、销售者和质量等级等信息。同时,通过规范包装标识,促进产品的深度开发和增值。要坚持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行包装标识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要首先进行产品包装标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的农产品要努力实行包装标识上市;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要积极推行包装标识制度。依法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假冒标识行为, 切实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增强科技服务能力
在引进国内外安全生产技术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农业、海洋与渔业科研院所的技术资源优势,组织力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进行科研攻关。要重点引进和研发高效低毒新型农兽药、无害化生产肥料、抗病抗虫新品种;要对土壤改良、渔业水质改善、无公害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水产品保活保鲜、包装、分级分类、储运等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为农产品的无害化生产和流通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将安全生产的相关技术组装成农业标准,并细化为简明易懂的技术操作规程,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强培训,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为企业、基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大力普及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逐步建立产地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渔业工厂化养殖渔药监督员制度、技术服务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重点企业、基地质量安全监督制度。通过积极有效的技术服务,降低标准化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生产经营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和无害化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规范信息发布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制度,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管,尤其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出口优势农产品的监督检测。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制定农产品监测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例行检测和专项监督抽查,并公开发布监测结果,以指导生产、引导消费。农产品必须监管到企业和产品,防止个别企业、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给全行业、整个农产品供给带来不良影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对监测不合格的样品要追溯源头,并依法追究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交流沟通,做到监测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规范信息发布行为,依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不得传播不实报道和误传、谣传,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农业质检体系建设,实施好《全国农业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种植业、海洋与渔业、畜牧业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以配备现代化的检测仪器设备和加强检测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重点,补充配套,优化配置,健全完善省级质检体系,同时加强市、县级质检体系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