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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
(鲁政发〔2007〕3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确保城乡居民消费安全,促进农产品出口,现就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维护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农产品输出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到现代农业建设进程,关系到巩固山东农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不能较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需要,工作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农产品从产前、产后运销到餐桌这一完整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农产品整体质量安全水平不够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有待于进一步推广,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尚未健全,滥施农药化肥的现象在有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和必要的监管手段不到位,质量监督机制、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有待加快建立健全,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正确分析形势,认真总结经验,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强化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狠抓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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