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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226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市区知识青年晚年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并参照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提高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月1日起,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调整为310元。
  二、本次调整待遇所需经费,在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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