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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嵊新污水处理工程予以表彰的决定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嵊新污水处理工程予以表彰的决定
(绍政发〔2006〕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曹娥江流域的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是我市一件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流域328.4万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市委十分重视,市政协组织力量开展了专项调研,今年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把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列为1号议案。嵊新污水处理工程是我市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关键性工程,也是直接关系我市顺利完成省“811”环境整治任务、建设生态绍兴的基础性工程。
  嵊新污水处理工程自开工建设以来,嵊州、新昌两地密切配合,广大工程建设者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工艺复杂等困难,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实现年底建成通水目标。市政府决定对嵊新污水处理工程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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