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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黄山市茶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黄山市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配合、互通信息、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
  各级要在茶产业发展领导组统一指导、协调下,集中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共同开展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卫生部门要加强茶叶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监管,严格茶叶加工企业环境卫生条件、卫生防护、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审查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行茶叶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茶叶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茶叶质量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茶叶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逐步建立食品信用体系的运行机制,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工商部门要严格茶叶批发市场、销售企业的监管工作,严格审核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营业执照发放,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企业,加大打击经销不合格产品及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的力度;质监部门要严格茶叶市场准入,加强对茶叶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大查处生产不合格产品和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的力度;农业部门要加大打击销售禁用农药违法行为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农药在茶叶生产上的使用,指导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完善必备的生产设备及工艺设备,帮助企业建立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提高茶叶加工的科技水平;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茶叶注册企业出口产品的把关、加强出口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管。茶季前,市、区县组织联合检查,清理不合格初制厂;茶季中,对茶叶加工企业的加工环节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
  四、突出重点,全面开展茶叶质量的专项整治
  茶叶质量专项整治的重点:一是茶园中禁用农药的经销和使用;二是茶叶加工销售中掺杂使假及加工卫生状况。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辖区内的农药经销网点进行重点检查,对仍经营禁用农药的要严肃查处,对不具备经销知识的农药经销户取消经营资格,严把农药销售市场准入关;对已认证的有机、绿色、无公害茶叶基地和产品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是认证后的管理、追溯制度的建立以及组织保障机制等环节,对弄虚作假宣传的要坚决查处;二是加强对茶叶加工质量的监管。重点打击掺杂使假违法行为,对初制厂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掺杂使假茶叶和精制厂收购、加工经营销售掺杂使假茶叶的行为,一经查出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三是加强对茶叶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按照卫生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四是加大重大茶叶质量安全事件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全面开展茶叶质量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加强自律,发挥行业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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