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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200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茶业是我市最具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在全市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几年来,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努力,茶产业在调整产品结构、提高茶树良种化水平、开发名优茶和有机茶、增强出口创汇能力和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茶业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随着农产品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黄山茶叶要保持强劲的市场竞争力,突破茶叶进口国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贸易壁垒,满足国内外市场对茶叶质量安全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生产全程监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茶叶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茶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茶叶市场竞争和茶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影响到市场竞争力和农民收入的提高。随着茶叶供求关系出现的重大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茶叶的品质营养和安全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在我市茶产业发展的进程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少数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法制观念不强,质量意识淡薄,片面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忽视产品的安全卫生,降低或不执行质量标准,掺杂使假、农残超标、铅超标、假冒伪劣和以次充好等事件时有发生,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黄山茶叶的声誉,如任其蔓延发展,终将使久享盛名的黄山茶叶毁于一旦,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促进我市茶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茶叶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精神,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制,强化地方政府对茶叶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各级政府肩负着本地区茶叶质量安全的责任,对当地茶叶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统一领导,切实抓好本地的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尤其要解决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各级政府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督促和落实各项监管职责。各区县政府要与茶叶主产区的乡镇政府签订茶叶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乡镇,严格责任追究。
  三、明确职责,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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