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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绍兴市经济发展强镇的决定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绍兴市经济发展强镇的决定
(绍政发〔2007〕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集约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2004〕85号)精神,经考核,决定授予绍兴县马鞍镇等25个镇(街道)为2006年度绍兴市经济发展强镇,现予通报表彰。

  附件:2006年度绍兴市经济发展强镇名单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06年度绍兴市经济发展强镇名单

  绍兴县马鞍镇
  诸暨市店口镇
  绍兴县钱清镇
  诸暨市大唐镇
  绍兴县齐贤镇
  诸暨市暨阳街道
  绍兴县杨汛桥镇
  绍兴县华舍街道
  上虞市曹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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