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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 坚持科技创新,着力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
  巩固提高24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7个省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成果,积极抓好第三批26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创建工作。到2010年,全市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达到10个以上,市级重点学科(专科)达到50个以上。同时抓好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实施医药卫生重点科技项目计划,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危害人群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关键科技问题。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北京等地医学院校和医疗单位的卫生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大科研投入,着力卫生科技创新,提高对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断治疗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系统通过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达到200项以上,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200项(次)以上。
  3. 坚持信息化带动现代化,着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以打造“数字卫生”为目标,重点推进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社区卫生、医疗服务、远程医疗咨询、远程医学教育等领域内的信息化建设,到2010年,卫生信息化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卫生电子政务建设,建立门户网站,向社会提供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网上办公、医疗咨询等服务。开发利用卫生信息资源,构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加快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到2010年,三级医院实现医院数字化,二级医院HIS应用达中级水平,中心卫生院HIS应用达初级水平。基本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疗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
  (四)实施“强院工程”,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能力
  以区域卫生规划为依据,调整存量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以绍兴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主体,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
  加快基本建设,不断改善就医环境条件。要着眼于卫生现代化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的目标,建设一批代表区域内较高医疗技术水准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增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市本级重点要抓好市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努力把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一所辐射全市的现代化综合医院。积极支持袍江医院建设和发展。抓好上虞市人民医院迁建、新昌县中医院迁建等重点工程。“十一五”期间主要基建项目详见附件2。
  努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开展名医、名科、名院工程建设,营造“院有优势、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发展态势,提高医院知名度。着眼于上等级、上水平,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到2010年,争取有1?2家县级综合性医院升格为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升格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各县(市)综合性医院、中医院都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标准。
  加强医院的内涵建设。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医院内部的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法加强监管,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保障群众享有医疗卫生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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