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预防为主,切实加强重大疾病控制工作。
采取综合措施,加大防制力度,重点加强非典、禽流感、霍乱、结核病、艾滋病、肝炎、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确保不出现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流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10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全市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措施覆盖面100%。深入开展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的社会化综合防治工作。全市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人群覆盖面达到100%。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积极开展老年病防治,实行疾病早期干预,增加老年人群健康生活时间。加强对外来人口以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提高对重大疫情、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 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卫生法制意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依法加强对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和场所的监督、监测,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积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重点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管,深化量化分级管理及“五常法”管理,积极推行GMP、HACCP,预防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餐饮业卫生合格率达85%以上。深入宣传贯彻《
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重点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控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卫生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行医和违法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我市医疗市场。继续抓好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4. 突出重点,着力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深入贯彻《
母婴保健法》,健全妇幼保健网络,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到201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婚前保健服务,积极倡导婚前检查。不断加强和规范产科建设,积极开展妇女生殖保健、常见妇女病防治,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听力筛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管理,进一步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基本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模式,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享有与户籍地居民同等的妇幼保健服务。
(二)实施“农民健康工程”,进一步统筹城乡卫生协调发展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以农村为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1. 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前提下,建立健全筹资额度动态增长机制、大病补偿政策完善机制、小病社区就诊受惠机制、参合农民定期体检机制,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增强合作医疗对农民的吸引力。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达到应参加人口的90%以上,全市各县(市、区)筹资额度达到每人每年100元以上。建立长效增资机制,在加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个人自缴部分争取达到农民人均收入的1%。加强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合作医疗信息化100%。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运行平稳。做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二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并建立动态、连续、综合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居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