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7〕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绍兴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绍兴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也是卫生改革发展继往开来、攻坚克难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绍兴、和谐绍兴提供保障,根据《浙江省卫生现代化建设纲要(2001-2020年)》,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省建设和“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05〕5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绍兴、和谐绍兴的实施意见》(绍市委〔2005〕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绍政发〔2006〕35号)等,特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和现状
“十五”期间,是我市卫生改革发展成效最大的时期。2002年荣获了“国家卫生城市”称号。2005年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17岁(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为74.5岁),全市孕产妇死亡率7.57/10万,婴儿死亡率5.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34‰,比“九五”期末(2000年分别为19.57/10万、8.83‰、11.01‰)有明显下降,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全省先进水平。
--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市基本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县级以上医院中,有三级甲等医院1家、三级乙等医院5家、二级医院13家。全市各级疾控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的基本建设初步完成,绍兴市公共卫生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设立了绍兴市急救指挥中心,院前急救体系逐步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迅猛,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76个,初步建立起“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医疗服务新格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100%,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已达300.55万,占应参加人口的86.87%。
--公共卫生水平明显提高。非典、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控制成效明显,全市传染病发生率一直控制在300/10万左右,无重大疫情发生。精神病防治工作覆盖全市90个乡镇(街道)、336万人口。全市食品卫生抽样合格率保持在86%以上。妇幼卫生保健不断加强,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诸暨市、绍兴县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市创建了国家卫生镇1个、浙江省卫生镇9个、绍兴市卫生镇14个。2005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受益率达92.8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4.91%,处于全省前列。
--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已建立24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7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绍兴市人民医院升格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绍兴市中医院、诸暨市中医院升格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2001至2005年全市卫生系统通过市级及以上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308项。其中,获“浙江省科技进步奖”或“浙江省医学科技进步奖”104项,获奖数量为全省11个地市之首。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市有5352名卫技人员参加大专及本科的在职医学学历教育;培养和引进医学硕士以上研究生174名。中医药工作不断加强,我市已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单位。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从2002年起保持了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的目标。卫生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