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一项制度”。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与保障”制度,努力营造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措施,规范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生活救助和生产扶持力度,继续实施新家庭计划少生快富项目。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时要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倾斜,在实施社会保障各类项目中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并积极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
3.实施“五大工程”。实施“阳光计生”工程,维护群众权益,构建“权责统一、公开透明、行为规范、高效便民”的依法管理机制;实施“民主计生”工程,还权于民,构建“政府指导、民主管理、群众参与、非政府组织监督”的村民自治机制;实施“亲情计生”工程,提高群众满意度,构建“需求引导、科学管理、分类服务、全程关爱”的优质服务机制;实施“人文计生”工程,加强政策推动,构建“多层次保障、多元化奖优、多形式救扶、多渠道筹资”的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和谐计生”工程,贯彻统筹协调理念,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
(二)提高人口素质,开发人力资源。
1.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宣传婚检、免费婚检、方便婚检,在婚前检查或孕前检查时,在知情选择前提下,开展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弓形虫三项优生检测,普及优生优育知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农民健康工程”和查环查孕,开展妇女病定期检查,做好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2.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开发人力资源,化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促进我市向人力资本强市转变。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切实加强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和水平,加快培养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3.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认真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生育文明理念。
(三)改善人口结构,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