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绍兴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绍兴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64号的要求,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得以排查,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相对人守法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整治的原则。以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抓好薄弱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整顿和规范。
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解决好药品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教育等多种手段,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高医药行业的整体素质。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