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市气象局:及时提供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负责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的发布工作。
(9)市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景点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游客等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及游客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10)市交通局:负责救灾时的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及时将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运送到位。
(11)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赴现场抢救伤员、转运伤员。当事发地县(市、区)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2)绍兴军分区:指挥、督促各县(市、区)人武部、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消防培训及火灾扑救工作。
(13)武警绍兴市支队:指挥所属部队支援森林火灾的扑救行动。
(二)日常办事机构
1.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
(2)做好森林火灾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组织本预案的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
(4)指导和协助县(市、区)政府做好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
(5)汇总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及时报市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前线指挥机构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成立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1.前线指挥部组成
前线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派出有关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部分专家组成员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领导组成。
2.前线指挥部职责
(1)综合调度。统一调度各类扑救力量,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火灾扑救情况,及时协调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2)专家咨询。组织专家对森林火灾事故现场的地势、气象、火灾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宣传报道。协调有关新闻单位,按照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要求,组织森林火灾事故的新闻报道,做好信息统一发布工作,及时消除负面信息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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