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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

  (二十一)强化工会以及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中的作用。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农民工参加工会的权利。积极探索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组建行业工会或社区工会,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入会率。各级工会要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义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完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各级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畅通青年农民工和女性农民工维权渠道,成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七、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十二)积极扩大农民当地转移就业的容量。大力发展农村块状经济及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导城市服务产业向农村延伸;积极培育物业管理、保洁保安等社区服务业;充分发挥农村独特的资源优势,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有序发展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一批农家乐特色示范点;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发展个私经济,以有效地促进农民就地转移就业。
  (二十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和城镇带动力度,加快覆盖城乡的“交通网”、“现代流通网”、“燃气网”、“信息网”、“健康保障网”等建设,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全市重点培育20个左右有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撑的中心镇,使中心镇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极、农村人口的集聚点和公共事业的服务中心,促进农户居住向中心镇集中,为欠发达地区下山农民跨区域转移创造条件。
  八、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二十四)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经费。市政府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各地也应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检查督促对农民工的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强基层组织间的协调,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基层组织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农民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
  (二十五)引导农民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引导和组织农民工自觉接受就业和创业培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要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他们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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