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专家委员会
  市农业局负责组建市突发动物疫情专家委员会,由兽医官员以及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风险评估等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为:
  1.对突发动物疫情响应级别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应急准备提出建议;
  2.参与制订或修订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技术方案;
  3.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
  4.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响应、后期评估提出建议;
  5.承担市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处置机构
  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机构由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检验检疫局等应急处置力量组成,负责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行动。
  1.市农业局:主要负责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现场临床诊断和病料的采集、送检,加强疫病监测,对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的实施进行指导并监督落实。
  2.市卫生局:在发生人畜共患病时,负责做好疾病预防、监测、控制和扑灭工作。
  3.市检验检疫局: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负责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疫情报告、消毒处理、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五)县(市、区)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突发动物疫情指挥机构的组成,结合当地实际,成立县(市、区)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行政区域内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行动。
  三、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突发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动物疫情(I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天内,本省连同相邻省份有1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或省内有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天内,本省连同相邻5个以上省份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4.农业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二)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天内,本省内有2个以上市发生疫情;或有20个以上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