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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突然发生或传入,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以及相关产业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行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2.快速响应,高效运转。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各级政府迅速作出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动员一切资源,实行群防群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突发动物疫情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管理机构、专家委员会、应急处置机构等组成。
  (一)应急指挥机构
  当我市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动物疫情时,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转为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部署我市突发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
  1.市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2.市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省、市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突发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组织部署全市较大以上突发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负责对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行动进行监督指导等。
  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农业局:负责制订突发动物疫情的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动物疫情的扑灭和预防控制措施,依法提出对相关区域实施封锁和解除封锁等建议;按规定诊断和报告疫情;负责组织实施突发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提出启动、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对扑疫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2)市委宣传部:协调组织疫情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加强与突发动物疫情有关的新闻报道管理;协调组织突发动物疫情及应急处置情况的对外新闻报道,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动物防疫知识宣传。
  (3)市质监局:负责动物加工产品的生产质量监督,打击违法生产动物产品的行为,确保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发布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相关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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