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绍兴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二)日常管理机构
(三)专家委员会
(四)应急处置机构
(五)县(市、区)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
三、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动物疫情(I级)
(二)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三)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四)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四、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
(二)预警
(三)报告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
(二)非疫区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安全防护
(四)响应终止
六、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二)奖励
(三)责任
(四)灾害补偿
(五)抚恤和补助
(六)恢复生产
(七)社会救助
七、应急保障
(一)交通与通信保障
(二)资源与装备保障
(三)培训和演练
(四)宣传教育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二)管理与更新
(三)解释部门
(四)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动物疫情对公众健康和我市畜牧业以及相关产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浙江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