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信息资源库和人才队伍建设。资源建设是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核心。我市的文化共享工程除了要充分利用国家和浙江省的文化信息资源外,还必须大力建设地方文化信息资源。要加快推进地方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工作,地方特色文化数据库建设由市、县(市)公共图书馆负责,已经数字化的地方文化信息资源要及时整合,使基层服务点能尽快获取地方文化信息。要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一支适合文化共享工程需要的管理、技术保障和基层服务队伍。市、县(市、区)两级分中心要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好推广和技术保障工作,乡镇、行政村(社区)服务点要有专人管理和服务。市级分中心负责县(市、区)级分中心管理人员的培训,县(市、区)级分中心负责对乡镇基层中心及所在区域行政村(社区)基层服务点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进村辅导、现场维护实践等措施,提高基层管理、技术和服务人员的素质。
三、强化保障,扎实推进
(一)明确责任,抓好工作。为加强对全市文化共享工程的领导和协调,建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夏久传、市文广局局长邵田田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绍兴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建立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牵头建立由各有关部门联络员参加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系,搞好横向协调,牵头研究部署工作。各级政府是完成本地区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要把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文化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具体组织协调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全市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落实相应资金。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共享工程建设。
(三)统筹安排,完成任务。
2007年1-2月,完成市级分中心数字资源镜像中心建设,实现市、县(市、区)级分中心数据实时共享和传输。
2007年3-4月,各县(市、区)80%以上的镇(街道)完成基层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