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4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化共享工程是一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整合,通过互联网和卫星传输等手段,将资源传输到基层,为广大群众提供公益性服务,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共建共享的文化创新工程。实施文化共享工程,有利于构建新的文化传播平台,缓解基层文化信息闭塞状况,切实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要以绍兴县被列为全省四个文化共享工程示范地区为契机,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切实抓好全市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实施文化共享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
二、明确目标,抓好重点。在重点抓好绍兴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全市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全市文化共享工程覆盖面、服务面和影响力,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市范围内的共建共享,努力使之成为广大农民及社区居民获取各类文化信息和知识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能够普遍享受数字文化服务,满足广大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活力明显增强,文化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状况得到显著改善。着重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市、县(市、区)两级分中心建设。绍兴图书馆作为市级分中心,要加快建立文化共享工程资源镜像站和数字信息交换中心,积极组织对全市文化共享工程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系统整合全市优秀文化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增强对各县(市、区)级分中心的网络管理和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抓紧制作和建立绍兴市文化信息资源资源共享工程专用网页。各县(市、区)级分中心要积极发挥在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中的核心和主体作用,结合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及时收集整理本地的文化资源。作为省试点地区的绍兴县更要认真抓好工作,为全市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工作积累经验,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健全城乡基层中心服务网络。积极扩大城乡基层服务点的覆盖面,推动文化共享工程与城市有线电视网络相结合,让文化信息资源通过数字电视逐步进入广大家庭。全市乡镇、行政村(社区)基层站点的建设,要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在网络、资源、设施、人员、管理等方面实行全面共享,把乡镇、行政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点作为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构建文化共享工程的农村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网络,把学校建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使广大师生能享用更多的文化信息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