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要求。2007年6月底以前,各县(市、区)上报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2007年12月底以前,完成市县两级监控中心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街道)的监控点位建设。2008年6月底以前,全市所有全国百强镇必须全部完成监控点位建设,重点监控图像接入县级监控中心,同时每个县(市、区)选择1至3个治安相对复杂乡镇建设镇(乡、街道)级控制中心。到2008年底,全面完成系统建设任务。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实用、可靠、先进、经济”的建设原则。坚持需求与应用的统一,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把系统建成“实用工程”;坚持规划和标准的统一,按内外结合,统一规划、分级实施,标准规范、多方筹资,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模式实施;坚持实用性与先进性的统一,既要体现从实际出发,坚持实用性,又要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
(二)坚持“整合、新增”的建设途径。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新增与整合同步推进,扩大资源共享范围,实现效益的最大化。整合一批就是要整合原有的各类监控资源,将各单位路面监控、分散的社会监控等不同来源、不同格式、不同控制方式的模拟视频或数字视频整合起来,实现公共安全视频网络管理系统的数字化、网络化、集成化,并形成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全球眼”网络。新增一批就是要在全市党政首脑机关、重要危险品库、文博系统、金融系统、邮政储蓄等重点要害部位和主要街道、商业繁华区、平安小区、企事业单位、重要路段(地域)、公共复杂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新增一批监控点,并形成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物理光纤网络。
(三)坚持“探索创新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的建设思路。走改革创新之路,使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同时,要遵循科技发展的内在规律,坚持走稳步发展的道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社会公共安全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科技创安”的基础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使之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总体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绍兴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布置建设任务,明确各单位职责。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其中综治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协调系统建设的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整个系统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政府其他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保证本部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已建的监控点位接入系统,承建的网络通信运营商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为保证建设工作投入少、产出快,相关部门要确保尽快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电力等相关单位还要全力支持监控点位的电力接入工作,保证监控装到哪里,夜间照明跟到哪里。系统平台建设费及运行维护租赁资费由公安部门与网络通信运营商共同协商确定。“全球眼”接入资费由网络通信运营商市场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