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三沿五区”裸露坟墓和违法违规殡葬行为的治理力度。
今年要在全市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对“三沿五区”裸露坟墓和乱葬乱埋问题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抓好三项任务:
(1)通过整体搬迁、平毁深埋、绿化掩盖等方式,全面治理“三沿五区”视野范围内的裸露坟墓。凡迁移的坟墓均应采取生态化安葬或深埋,并对迁移或平毁后的墓基及时绿化。到年底“三沿五区”坟墓总治理率必须达到90%以上。
(2)依法查处乱葬乱埋、违法建坟、骨灰入棺安葬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在当地实行遗体火化制度后新建的坟墓一律予以平毁。各地要积极推行“骨灰集中存放、跟踪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乱葬乱埋问题的发生。
(3)规范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公墓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超标准建坟、公益性墓地超范围经营和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乡镇、街道公益性墓地必须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较大的村级或联村墓地也应该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授权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公益性墓地严禁个人承包经营,已承包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同时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年检制度和公益性墓地的收费定价制度。
3.加强丧葬服务管理,提升殡仪服务水平。
各地殡葬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殡葬管理法规和各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高收费以及向丧户索要钱、财、物等行业不正之风。要转变殡葬服务观念、改善服务环境,开展人性化服务,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服务理念,努力推出特色服务,为公众提供全身心、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四全”服务。
三、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1.健全责任机制。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生态绍兴、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统一,严格管理,确保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区)、市直各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乡镇、街道都要建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要进一步严肃殡葬工作纪律,对乱葬乱埋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领导干部违反殡葬纪律的,要按照党纪政纪进行处分,对工作中疏于履行职责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2.强化考核机制。要建立殡葬管理工作考核机制,把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岗位目标考核,逐级落实殡葬管理工作目标,量化各类考核指标,使殡葬管理工作目标到位、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也要把殡葬管理工作纳入对村(居)年度工作考核,并与村(居)干部的报酬相结合。
3.建立保障机制。各地要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殡葬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对生态墓地建设、“三沿五区”坟墓治理、乱葬乱埋坟墓整治等要有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要切实保障殡葬执法机构工作经费,落实好殡葬执法机构所需的办公用房、车辆等执法装备设施及执法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各项保障;乡镇(街道)要落实好殡葬专管员、协管员的岗位补贴;要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对殡葬事业单位的发展给予有力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