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学习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要把《条例》学习宣传纳入“五五”普法教育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并将学习宣传《条例》的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制作宣传牌板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或讲座进行宣传和学习引导,有重点的采访报道。各地要在2007年3月1日《条例》实施的首日到人员集中的场所开展现场宣传。要将《条例》印成单行本,及时发送到广大职工和群众的手中。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活动延伸到街道、学校、居委会、村镇,延伸到生产经营单位、家庭和社区成员,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可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适时组织学习测试等方式,抓好重点骨干、主要责任人的学习培训。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抓紧编写《条例》学习辅导材料,推动和深化《条例》的学习贯彻。
  四是认真研究制定《条例》的配套制度和措施。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条例》提出和涉及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内容,结合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三、正确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级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主体,必须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各项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不仅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而且要加强对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努力形成各有关部门相互协同、齐抓共管,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