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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铜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
  (一)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初步建立起“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新机制。“十五”期间,全市新增就业人数61835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7000人,“4050”人员再就业4878人。“十五”期末全市协保人数为6600人。累计为3.5万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发放经济补偿金4.2亿元,为2.19万名下岗进中心人员发放生活费1.03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1%。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十五”期末,全市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1万人、19.7万人、12万人和5万人,各项基金征缴率均保持在90%以上。为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8.27亿元,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从2001年的532元增加到2005年的668元,增长26%(含行业统筹)。为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74亿元。全市有近4万名退休人员进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全市12个街道和8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56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覆盖全市的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三)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发展,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拓展职业培训内容,扩大技能鉴定规模,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建立完善了再就业培训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十五”期间,共培养技师514人,高级技工5054人和一大批中级技术工人,再就业培训4800余人,职业技能鉴定19958人次。积极开拓创业培训新路子,实施创业培训866人次。对创业培训合格人员通过简化手续、优先申请小额贷款、提供信息咨询、跟踪服务等办法,提高了创业成功率。
  (四)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劳资双方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劳动保障信访排查机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00余件,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制度,职工工资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十五”期末,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14254元。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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