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达到的目标
(一)提高干部素质,争做三个模范。全厅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争做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理想信念、党员意识、职责意识进一坚定,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服务人民群众,树立良好形象。全厅纪检监察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群众和纪检监察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形象可亲、可信、可敬。
(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全厅纪检监察干部要成为反腐倡廉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新进展,纪检监察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现代畜牧业建设进一步发展。党章和各项法规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树立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四)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牢记肩负的责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党的全面建设保驾护航。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在服务群众、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在争做模范、树立形象上下功夫,在履行职责,提高廉政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取得实效。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阶段划分和具体安排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时间为2006年2月初至12月底。
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对照检查阶段,2月1日至3月20日。第二阶段:深入实践、认真整改阶段,3月21日至10月20日。第三阶段:检查提高、总结表彰阶段,10月21日至12月20日。(详细内容见付表)
2006年3月10日开始,各单位纪检部门用5天时间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阶段性情况进行自查,并于3月15日之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厅纪检组监察室;12月10日前再次进行自查并书面报送全年开展情况。厅纪检组监察室将于6月份、12月份派出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和汇总情况,并按照要求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提交专题报告。
五、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全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