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印发《新疆畜牧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牧法规字[2006]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畜牧局,各地 (州、市)畜牧局、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厅属各企事业单位:
《新疆畜牧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已经畜牧厅厅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新疆畜牧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今后十年依法行政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为了全面推进我区畜牧业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各级畜牧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纲要》和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05]1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区畜牧系统实际,制定《新疆畜牧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近几年,我区畜牧业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对我区畜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畜牧业法规体系不完善,法制机构不健全,执法体制不顺,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认真解决。当前,我区畜牧业经济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畜牧业法制工作要适应我区畜牧业经济发展、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的新形势,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区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指导意见》精神,增强作好畜牧业依法行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以创新精神推动依法行政,大力加强畜牧业法制建设,全面提高我区各级畜牧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2.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农牧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我区的畜牧业经济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