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印发《在全区畜牧行业全体职工中全面推进依法治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牧法规字[2006]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畜牧局,各地 (州、市)畜牧局、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厅属各企事业单位:
《在全区畜牧行业全体职工中全面推进依法治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已经畜牧厅厅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畜牧厅
二○○六年九月五日
关于在全区畜牧行业全体职工中全面推进依法治牧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党发【2006】4号文件即《自治区依法治区暨法治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和要求,结合自治区畜牧行业的实际,对我厅系统及全区畜牧行业2006年至2010年普法教育及依法治牧工作规划安排如下,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指导,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牢记“两个务必”,着眼于自治区畜牧业“十一五”规划的发展目标,从壮大牧业经济,促进农牧民致富和建立规范畜牧行业经济秩序的需要出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依法治牧的力度,使畜牧行业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保证畜牧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健康发展。
二、健全机构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党发【2006】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成立自治区畜牧厅依法治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自治区畜牧厅依法治牧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志恒
副组长: 胡拜都拉 哈宾、巴特尔
成 员: 帕拉提江、冯东河、热合满、田锋、高宁、聂新、王勇、朱兴权、李红、王小民、
(二)自治区畜牧厅依法治牧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
三、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根据自治区畜牧业经济发展,尤其是面对自治区“十一五”规划中对畜牧业的要求和新的形势的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的培训,全面推进提高畜牧行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各级畜牧部门依法治牧的水平,实现由提高全行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增强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畜牧业管理工作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
(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