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特别是落实2006年民主评议期间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情况,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重要案件的情况以及廉政情况。
4.履行法定职责和依法行政情况。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在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以及落实执法公开制、执法行为评议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等方面的情况。
5.提升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特别是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和以权谋私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方面问题的情况。
6.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有关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以及纠正解决、反馈的情况。
(二)医疗卫生单位评议内容
1.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试剂等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情况。
2.医疗卫生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公示和设置查询系统落实情况。
3.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治理收受 “红包”、乱收费等不正之风情况。
4.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5.纠正卫生监督执法中不依法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行为和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改进工作作风,勤政为民情况。
6.医疗卫生单位政务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情况 。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按照《全区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2007年全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三级联动评议的办法进行。采取开门评议、分类评议、重点评议、暗访评议、考核评议等形式进行。卫生厅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卫生系统的评议工作,协助自治区政府纠风办做好对全区卫生系统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盟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卫生系统的政风行风的评议工作,具体评议工作按所在地区政府纠风办的统一要求进行。对呼市地区五家医疗机构(内蒙古医院、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蒙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的评议,按照自治区政府纠风办的统一要求进行。
卫生系统的评议工作从6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10日至7月10日)
1.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