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地兽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监督销毁库存同批号产品,要按销售记录监督企业召回、销毁已销出产品,依照《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并于本通知发布3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上报畜牧厅兽医处。逾期未办结的,要提供书面说明。
(二)各地要对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清查,发现《通报》中同品种、同批号产品一律收缴销毁,并依法对经营、使用单位实施处罚。
(三)各地要对以下农业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产品实施跟踪抽检:天津市保灵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保定市冀中兽药厂、潍坊六旺药业有限公司、济南古塔兽药有限公司、湖南韶山世源兽药厂、四川自贡倍乐瑞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维尔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经确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依法实施处罚,查处结果上报畜牧厅兽医处。
(四)各地要对《通报》中标明“无此企业”的所有产品实施清缴、销毁,并进行追踪排查,依法严厉处罚,捣毁造假黑窝点。假生产企业名称有:北京中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普兽药厂、江苏邦泰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无锡市云海兽药有限公司、九江森泰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新康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许昌县兽药厂、平项山市森宝药业有限公司、茂名牧康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神州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遂宁添富饲料有限公司、遂宁市三大饲料兽药厂、四川遂宁万贯饲料有限公司、香港牧生堂西药原料有限公司、山东省天利兽药厂、山东邹平县永和药业有限公司、郑州科瑞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盛世联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阳市兽药厂、牧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科创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大洋饲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精通派尼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省西部腾飞动物药品厂。
(五)市场发现非GMP企业产品、列入《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并超过市场流通期的产品一律按假兽药清缴、销毁,不再进行抽样检测。我区共有7家兽药GMP企业: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西农动物药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金蟾兽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方正动物药品厂、乌鲁木齐西牧兽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吉发渔药有限公司、新疆佳宁八四消毒制品有限公司。除此7家兽药GMP企业外(再有通过兽药GMP的企业,我厅将另行公布),其它标注“新疆”或“乌鲁木齐”等我区境内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一律按假兽药清缴、销毁、不再进行抽样检测。
(六)在经营、使用环节抽检的外埠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要及时将检测结果通报兽药标签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