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年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畜牧科技教育培训年”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落实和分解自治区下达的培训任务。要把科技培训工作纳入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厅将把“畜牧科技教育培训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07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与今后的项目安排和评比活动挂钩。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将制定的本地(州)“畜牧科技教育培训年”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畜牧厅科教处。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充分利用好现有培训资源和培训场地,要以本地(州、市)畜牧业培训基地为骨干,各县(市)农牧民培训场所为主体,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培训。
(三)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各级畜牧(兽医)系统内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以重大工程、项目为纽带,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积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人力、技术、资金的组装集成,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信息咨询、科技培训等方面为农牧民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为保证“畜牧科技教育培训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畜牧厅将拿出部分资金支持“畜牧科技教育培训年”工作,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也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采取自治区拿一点,地(州)拿一点,县(市)拿一点的办法,以保证科技培训计划的顺利完成。
(五)强化督查与监管。各级畜牧(兽医)局的“畜牧科技教育培训年”组织机构将及时对各地(州)、县(市)、乡(镇)开展科技培训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将培训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及时上报,并要求各培训单位对所培训内容适时进行记录和评价。畜牧厅将不定期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和培训单位于2007年11月底上报今年“畜牧科技教育培训年”活动总结。
畜牧厅党组高度重视科技教育培训工作,把科技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科教兴牧和人才强牧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畜牧科技教育培训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畜牧厅有关要求,扎实做好“畜牧科技教育培训年”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