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下发“畜牧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牧办字[2007]1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畜牧科学院、兽医局:
现将“畜牧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
畜牧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7)1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7)1号和国务院(2007)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现代畜牧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牧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切实做好全区畜牧业的各项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现代畜牧业开拓创新、传统畜牧业改造提升两大方向,以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饲草饲料生产体系建设、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以企牧利益联结机制为主的市场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农牧民持续大幅增收、生产生活改善等六大方面为工作重点,发展健康养殖,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动农牧民由依靠传统畜牧业增收向依靠现代畜牧业增收转变,重点扶持南疆三地州和广大牧区,加快建立农牧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社会和谐进步。
2、目标任务。到2010年,畜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重点地(州)、县(市)达到50%以上。农牧民收入中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达到30%以上,畜牧业成为农牧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牧民人均纯收入超过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的平均水平,达到4000元以上,其中北疆牧民达到4500元以上,南疆牧民达到4000元以上。加快建设饲草饲料基地建设,全面完成牧民定居任务。实施牧民转移工程,为每年有10-15万牧民转移到农区和城镇务工提供有力的保障。全区基本实现以家畜品种良种化、畜群结构合理化、生产经营产业化、疫病防治网络化、产品营销市场化为特征的现代畜牧业。
二、加快品种改良步伐,积极挖掘畜牧业增收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