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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依据上海旅游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加快建设旅游诚信系统网。该系统主要承载旅行社、星级饭店、社会旅馆的基础信息和诚信经营记录;行政公告、旅游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企业的许可经营业务范围、投诉联系方式以及门市分支机构等多方面信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计划加紧研制旅游诚信系统网的二期工程,将旅游经营人员、导游等从业人员、接待旅游团队推荐单位、旅游景点的诚信信息上网公布。旅游者据此可以掌握旅游企业信誉的基本状况。力求使这一系统产生展示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身形象、社会公众识别旅游服务标准、行业执行日常监管的部门等多项实效功能。

  三、创设旅游名牌产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按照旅游行业的特征及社会发展需求,积极争取并主动参与“上海名牌”评选活动,目前已与市名牌推荐委员会专门制定了上海名牌旅游产品的评选标准和实施意见,并经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确保评选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经过企业努力、严格评议,上海已有15个旅行社的产品以及“锦江之星”连锁旅馆被评为“上海名牌”产品。名牌产品的评选,将有效地展示旅游企业和旅游服务规范管理、规范运行的正面形象,对形成行业引领作用产生积极的效应,并为促进服务业产品进入名牌建设的行列作出示范。此项工作将在更大范围内发动和组织,以提升本市旅游品质和名牌企业建设。

  四、规范旅行社营业部,重点整治市售旅游产品。

  旅行社营业部作为旅游行业对游客服务的主要窗口,其资质的合法性、经营的规范性关系游客的切身利益。要把加强旅行社营业部的管理工作作为旅游诚信建设的一个抓手;继续实行本市旅行社营业部统一编号管理的制度,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按规定,严格实行对各自辖区内的各类旅行社营业部的行政监管工作,要通过旅游诚信信息平台将全市540家国际、国内旅行社营业部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游客的出游查询提供便利,同时接受公众监察。

  组织对旅行社营业部中市售旅游产品进行集中检查。要按照“阳光价格”行动的要求对旅行社广告、行程安排单、旅游合同等进行检查,对旅行社与接待单位之间的往来业务进行抽查,杜绝“零负团费”和欺诈行为的发生;旅游质量监督所、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要组织对旅行社线路进行跟团暗访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行业内部通报等方式予以公布,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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