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公告
经市委研究决定,在省、市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和数额
(一)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
1、党员领导干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各1名。
2、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市监察局副局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1名。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
1、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
市教育局副局长、市档案局副局长、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各1名。
2、市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分会淄博支会副会长、市第一医院副院长、省轻工美术学校副校长、桓台县第一中学副校长、淄博工业学校副校长、市京剧院院长各1名。
二、报名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范围:省、市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省驻淄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干部。
(二)任职条件与资格: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报考党政机关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应是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且任职满1年或副科级干部且任职满4年;现任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正职任职满2年以上的干部。
报考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应是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且任职满1年或副科级干部且任职满4年;现任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正职任职满2年以上的干部。
报考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职位的,应是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且任职满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的干部;现任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正职且任职满1年以上或中层副职任职满4年以上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