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出国(境)劳务人员名单;
6、出国(境)劳务人员护照、签证或出境证明复印件。
(五)境外投资企业支持资金
----支持带动省内产品、技术和劳务出口的境外投资企业。
1、对外经济合作资金拨付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3、当年项目下出口货物报关单(当年累计出口50万美元及以上)复印件或海关出具的出口证明、或当年外派劳务人员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4、境外企业在投资国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5、项目下实际发生费用(前期考察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制作费等)的合法凭证复印件。
----支持境外资源性开发项目。
1、对外经济合作资金拨付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3、当年项目下外汇汇出单据或项目下货物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4、境外企业在投资国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5、项目下实际发生费用(前期考察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制作费等)的合法凭证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
----支持能利用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的境外研发中心。
(1)对外经济合作资金拨付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3)境外企业在投资国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专家评估报告;
(5)项目下实际发生费用(前期考察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制作费等)的合法凭证复印件。
(六)承担国家援外任务单位的人员培训、援外物资运输及国外示范场建设等支持资金。
1、人员培训:
(1)对外经济合作资金拨付申请表;
(2)国家商务部关于承担援外或培训任务的通知(批件)复印件;
(3)培训计划;
(4)培训人员名单;
(5)费用开支明细单;
(6)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
2、援外物资运输:
(1)对外经济合作资金拨付申请表;
(2)国家商务部关于承担援外任务的通知(批件)复印件;
(3)援外物资口岸验放证明、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4)船务公司承运证明及发票复印件。
3、国外示范场建设:
(1)对外经济合作资金拨付申请表;
(2)国家商务部关于承担援外任务的通知(批件)复印件;
(3)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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