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发改局
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安排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项目;参与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七、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和统筹城乡就业所需的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与劳动保障部门共同确定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经费的补助标准;参与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八、市农业局
参与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开展高新农业技术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动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涉农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九、市人事局
负责抓好现有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落实;引导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流动。
十、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纳入职教扶贫工程计划,为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的其他培训机构提供实训场地和师资支持;动员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负责将进城务工农民的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
十一、市物价局
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合法职业介绍中介机构收费管理;清理并取消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不合理收费;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十二、市经贸局
落实发展就业容量大的非公有制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各类企业接收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优惠政策;督促、指导企业对进厂农民工进行培训;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动员企业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接收安置基地;指导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改善农民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十三、市外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