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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惠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加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各地要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开展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餐饮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以儿童食品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各地要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
  2.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各地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承诺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加强对食品退市(销毁)的监管。
  3.全面推进我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加快市场改造进程,各地要在2004年~2005年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做好扩面、巩固、提高工作。要按照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对已实施准入管理的市场、超市,要“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准入管理制度,提高准入管理水平。
  4.继续推进“三绿工程”,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管理方法,确保上市销售食品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市的生猪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开展酒类和盐类市场专项整治。
  (五)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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