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惠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突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制定市级农业(渔业)标准 3 项以上。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
  2.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对市区每月抽检数量不少于4500个,各县、区监测机构对辖区内抽检数量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000个;各县、区对 “瘦肉精”检测每月不少于30个样品,并对检测“瘦肉精”呈阳性的样品按规定及时监督处理,保障我市肉食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覆盖全市县级以上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等,检测点逐步向乡镇一级延伸,检测品种进一步扩大。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禁用限用农药和兽(渔)药的规定,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制度,积极开展对农(渔)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1.严格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基本完成28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查发证工作,严格证后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企业,对发现生产假冒伪劣、掺杂掺假食品的获证企业,要坚决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2.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各地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惠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总结本辖区2005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的工作重点。重点区域是惠城区的沥林镇、小金口镇,惠阳区的淡水镇,惠东县的黄埠镇,博罗县的公庄镇以及其他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食品企业;重点对象是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黑窝点;重点内容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食品制假售假行为、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品种是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糕点、饮料、酒、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皮蛋、酱腌菜等13类食品。尤其针对食品小企业和小作坊,要组织研究提出具体监管意见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要专门针对无证照(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食品的违法现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予以坚决整治。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监督检验覆盖面达到95%以上,全年累计抽查产品品种覆盖面达到90%以上。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推动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