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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惠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惠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6〕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6年惠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一日

  2006年惠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38号),在2004年、2005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宣传和引导、整治和规范并举的方法,着力解决2005年食品安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全市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控制在8%以内;全市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出率平均下降0.2个~0.4个百分点;基本完成28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查发证工作;全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全市学校食堂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市区企业食堂及餐饮业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并加快各县、区推行的进程;市区(惠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90%以上,县、区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80%以上,乡镇定点屠宰率达7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监管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摊档、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整治,有效遏制农村食品市场的假冒伪劣现象。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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