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五、强化养老保险扩面征缴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狠抓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确保市级统筹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市政府每年通过与县、区政府签订《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的形式,向各县、区政府下达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任务,并建立扩面征缴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制度。
(二)为增强各县、区政府社会保险第一责任和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使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任务,决定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两项指标完成任务保证金制度,其中,龙门县、惠东县每年保证金额度为300万元,其余各县、区为500万元。保证金由市财政在每年6月30日前从税收返还中扣留存放在市财政部门,主要用于弥补各县、区政府未完成下列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任务的差额:
1.未完成当年养老保险扩面任务的,按差额部分人数和《责任书》规定的标准从保证金中扣除;
2.未完成当年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任务的,按差额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
3.未完成当年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险种扩面和基金征缴任务的给予适当扣除;
4.保证金用于弥补上述三项款项后仍有结余的退回给县、区,保证金不够用于弥补上述三项款项的,再由该县、区财政支付,对未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任务所扣除的款项,全部划入市相关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职工,仍由市、县(区)组织、劳动保障、人事部门按审批管理权限审批,再报当地社会保险部门核发待遇。
(二)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跨统筹区域转移时,只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再办理个人账户基金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域转移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办理。
(三)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完全市级统筹后,县、区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的工作经费仍由县、区政府解决,当年所需的征收经费原则上按上年实际征收的社会保险基金和一定的递增比例作为安排依据,并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
(四)市、县(区)地税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基金缴入市财政相关基金专户问题,由市财政部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