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社会监督公开要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促进社会监督公开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建立社会监督公开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大社会监督公开力度,使机关作风有明显好转,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明显减少,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具体工作中得到体现;使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贯彻,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更加落实,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加强社会监督公开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
加强社会监督公开工作要以《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明确思路,采取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和监察机关的特邀监察员,设立监督电话、监督窗口、监督信箱,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情况。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参加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公开通报或报道。参与领域主要包括重大工程预防腐败体系、“万众评公务”活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行风热线”节目等工作和活动。
(一)邀请有关人士参加重大工程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自2002年起我市建立了“重大工程预防腐败体系”,制定出台了《惠州市重大工程预防腐败暂行规则》、《惠州市重大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操作办法》,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建立了市重大工程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工程预防腐败体系发挥了应有的功效,促进了土地、建设等要素市场的规范运作,催生了“阳光工程”、“廉政工程”。为进一步发挥重大工程预防腐败体系的作用,对列入市重大建设项目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监控的重大投资项目,今后市纪委监察局将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列席参加,实施同步监督和全程跟踪,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对重大工程投资项目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工程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对“万众评公务”活动重要环节的公开监督。我市以《
惠州市“万众评公务”活动暂行规则》为指导,自2002年以来开展了四届“万众评公务”活动,通过开展这一活动,较好地改善了投资发展环境,党政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和外来投资者与政府的关系,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创立了惠州纠风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品牌,促进了惠州从政、从商环境的不断改善。为进一步把“万众评公务”活动打造成为我市纠风工作中的一块亮丽品牌,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在“万众评公务”活动中扩大社会监督公开面:一是按参评单位代表类别发放《评议意见表》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并做到有编号、有回执、有专人收回;二是通过设立投诉和监督电话、电子信箱、意见箱、邮政信箱、新闻媒体收集意见;三是召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并通过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四是对“万众评公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实行公开监督,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观摩《评议意见表》的电脑统计、录入分数工作;五是加强落实整改力度,采取市领导分工下去指导抓整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促整改,各被评议单位主动搞整改和进行整改“回头看”等方法促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扩大行风评议工作公开监督范围。行风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负责。成立行风评议团,其人员构成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群众团体代表、特邀监察员、新闻工作者、基层群众代表。评议团的任务是广泛接触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按评议的内容如实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提出评议报告,对被评议单位的领导班子抓行风建设的情况进行评议。被评议单位先要在本系统内组织自评后,向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把每年全省统一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我市“万众评公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评议团成员参与“万众评公务”的有关评议活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通过扩大行风评议工作公开监督范围,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推进政风和行风的进一步好转,进一步开创我市行风评议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