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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局惠州市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消防局惠州市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6〕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公安消防局制订的《惠州市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十七日

惠州市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公安消防局)

  为迅速贯彻落实2006年6月12日全省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汕头市“5·19”特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府明电〔2006〕134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一畅两会”行动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232号)要求,我市从现在起至2006年12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一畅两会”(“一畅”指社会单位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指社会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发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消除火灾隐患,为构建“和谐惠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行动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实施。为确保行动组织有力,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消防安全责任人、副市长林添好同志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蔡榕阳、市安监局局长胡建斌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局、安监局、教育局、规划建设局、卫生局、劳动保障局、工商局、旅游局、城管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局杨锦财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成员,并于7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安维,联系电话:2287012,13902669119)。
  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者,各级政府要根据消防法律法规,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复查验收等工作。公安、安监、教育、规划建设、卫生、工商、旅游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部门职能,加强协作,开展好专项行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法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专项工作的要求,组织落实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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